信息名称: | 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召开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学校传染病防控视频会议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7-99-2020-0025-1 | 生成日期: | 2020-10-19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教体艺厅函〔2020〕33号 | 信息类别: | 其他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召开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学校传染病防控视频会议的通知》。 |
教体艺厅函〔2020〕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全国教育系统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定于2020年10月21日(星期三)上午10:00召开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学校传染病防控视频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交流做法经验,部署近期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会议地点与参会人员
(一)主会场设在教育部机关北楼二层报告厅,参会人员为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同志。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设分会场。参会人员为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属各高等学校分管负责同志、相关处室负责人。
三、其他事宜
1.定于2020年10月20日(星期二)15:00—16:30进行网络视频调试。请各分会场提前做好系统的联调测试工作,届时派专人负责。如遇技术问题,请及时与主会场联系。
联系人:付宇豪,电话:010-66097587,15101055280。
2.请各单位于2020年10月20日(星期二)15:00前将会议报名回执(电子版)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组协调小组电子邮箱66096474@moe.edu.cn。
3.届时请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须佩戴口罩)。
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组协调小组联系人:郑甲申,电话:010-66096474。
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代章)
2020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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